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入户大堂/物管用房装修工程合同发包方(甲方): 佛山市罗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图纸设计、施工安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并共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承接甲方委托的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场所应是合法使用单位。2、入户大堂装饰施施工场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沙头桂香路 5 、 8 号 ;施工面积合计 130 平方米。3、物管房装饰施施工场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沙头桂香路 5 、 8 、 6 号 ;施工面积合计 150 平方米。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内容及费用以工程预算报价单为准.增加项目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字后,另行计费。5、工程总造价(含税):¥ 350,379.56 元,大写: 叁拾伍万零叁佰柒拾玖元伍角陆分 。 (详细计价清单见附件)6、工程施工工期为 天工作日,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施工期以甲方向乙方交付首期费用的第二天算起。)二、甲方工作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报告、审批手续等有关事宜。2、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一切费用(包括施工押金、淤泥堆放及运走费用、电梯使用费等。)3、向乙方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设施及联系好堆放淤泥场地等工作。三、乙方工作1、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安装,。2、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保证工程验收合格。3、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工程设施及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四、付款方式:时期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第一期签定合同后,开工前二天内50%175,189.78 元第二期竣工验收合格后 7 天内45%157,670.802 元第三期(保质金)竣工验收合格使用后 60 天内5%17,518.978 元注:(1)在乙方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质量,保持工程施工工期进度的情况下,假如甲方不根据条款程序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施工,由此引起工期延误等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2)在甲方验收后 7 天内不根据条款程序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每天200 元的滞纳金,不计利息。五、材料供应1、甲方自购材料分别在各项施工前两日内采购至施工现场。2、凡属甲方自购材料,一切费用(包括车旅费、运输费、人工搬运费)由甲方自付。3、施工场地所需(除甲方自购外)的施工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