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令 393 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专项施工方案编审的范围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土方开挖工程; 4、模板工程; 5、起重吊装工程; 6、脚手架工程; 7、拆除、爆破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实行相应的对策、措施,主要应体现以下要求: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具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论证1、小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项目部完成编制,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协助,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技术管理科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的人员主要为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施工员,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驻地办及总监办审批后实施。2、中型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科进行编制,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论证,参加论证的人员除公司内部的工程师以及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外,还要请设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程监理部门参加,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驻地办及总监办审批后实施。3、涉及大型工程、特种工程和危险性特别大的工程项目以及隧道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亲自编制,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论证,公司内部的工程师和有关的项目经理参加讨论和记录,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在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再进行实施。四、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2、仔细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实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