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EPC 工程企业中亚经营的税收筹划 随着习近平主席“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提出,资源富集的中亚五国再一次成为中国企业对外经营合作的新热点。“走出去”的企业在海外工程承包中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境外账务处理不法律规范、税务风险认识不足、国际税收筹划未能有效开展等一系列问题。笔者多年来参加中亚 EPC 工程项目实践,对中亚特色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分析,现提出几点建议。一、中亚国家税收制度环境对 EPC 工程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1. 中亚国家税收法律体系的不健全。现阶段,中亚国家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体制不够完善,法制不够健全,执法不够法律规范,政策干预的随意性较大,经济开放度较低,有关国际合作和开发等领域的文件约束力不强,在基础设施、投资环境、金融服务和政府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的障碍和问题。在解决具体问题时,中亚国家常常以“总统令”、内阁规定等文件来调整法律规范外国投资企业在其国内的经济活动,具有政策多变性和执法随意性的特点,企业很难确定所进行的税收筹划活动是否处于当地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从而无法区分企业的行为是税收筹划还是违法逃税或漏税,企业税收筹划面临着诸多风险。2. 中亚各国税务环境的复杂化及易变性。中亚国家税务环境非常复杂,而且税法更新较快,财税不分家,并且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税负较重,企业涉及的税种和税目繁多。中亚各国税种普遍为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等)、所得税(或利润税、预提税、红利税或净利润税、个人所得税、代扣收入源泉税、利息税等)、关税、海关相关手续费,财产税、非侨民税、基础设施税、环保税、土地税、水资源使用税、公路使用税、道路基金、交通工具税、公共事业及基础设施税、教育基金、农业进展基金、退休基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工资相关的社会统一税、资源相关税费等。例如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税法2024 年以来已经进行了 12 次修订,每次修订都在增加税负。尽管实行了新的税法,但是中亚五国各种税收综合税率比较高,税额计算较复杂,对利润课税很重。除了正常的税金,还有很多额外的摊派、赞助、捐赠等。税收制度的复杂增加了税务机关滥用权力的可能性。3. 中亚各国税务执行的不法律规范。税务征收部门庞杂,税收征管严格,具体到每张发票稽查,银行、海关、统计局等部门都能对企业进行税务监管。税收管理也十分复杂,税法及税收相关规定又不断更新。况且某些中亚国家的税收政策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