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苏州妇女的服饰追求摘要:从明朝中后期开始,苏州妇女服饰从朴素保守渐趋转为华美高贵,甚至逾礼越制。这一转变既与明清时期苏州商品经济的繁荣、手工业生产技艺的精细有关,传统礼教的渐趋败落和妇女家庭地位的提高也是其重要原因。关键词:明清; 苏州 ; 妇女 ; 服饰明清时期苏州是全国一大都会,经济发达, 赋税甲于天下。与此相应,苏州百姓生活相对富裕,以致有“服食器用兼四方之珍奇,而极一时之华侈”[1] 之说。这股奢侈风气的始作俑者是一些富商大贾、巨室豪族,然而论及引领“时尚”者,则非女性莫属。在当时苏州“多奢少俭”的社会风气影响下,妇女们在服饰方面力求华美高贵即其突出表现。一、时尚之都苏州的妇女衣饰明立国之初,战火甫熄,经济萧条,百姓致力于耕稼、纺织以输徭役,消费能力有限; 朝廷对各色人等服饰有明确规定,以“明尊卑,别贵贱”。在妇女衣饰方面,上至朝廷命妇,下至庶人妇女、奴婢,各有定制, 禁止僭越。 士庶妻女服制,洪武三年(1370) 定为“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紬绢。”洪武五年(1372) 又令:“民间妇女礼服惟用紫絁,不用金锈,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只用蓝绢布”,而“凡婢使,绢布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长袖短衣,长裙。”[2]因此,明初妇女服饰朴素守制。至嘉靖 (1522 — 1566) 后期,奢侈之风渐起。服饰方面, 一改明初情形,趋于华丽高贵,甚至逾礼越制。不仅富贵人家的女性突破品级规定,即便平民妇女乃至被人视为身份卑贱的倡优、婢女及隶卒之妇,也随心所欲,任意妆扮。生活于嘉 ( 庆 ) 万 ( 历 ) 年间 (1522 — 1619) 的杭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载:是时,“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礼无涯,逾国家之禁者也”。[3] 清乾隆《吴江县志》也称,明初吴江女子仅着“裙布荆钗”,“其嫁娶止以银为饰,外衣亦止用绢”,但“至嘉靖中,庶人之妻多用命服,富民之室亦缀兽头,循分者叹其不能顿革”。[4] 服饰追求华美高贵,为此不惜倾家以赴,尤以清代前期为甚。当时无锡人钱泳感慨系之:“余五六岁时,吾乡风俗尚朴素,, 不论官宦贫富人家子弟,通称某官。有功名乃称相公,中过乡榜者亦称相公,许著绸缎衣服。今隔五十余年,则不论富贵贫贱,在乡在城,男人俱是轻裘,女人俱是锦绣。”[5] 生活在清代中期的苏州人袁景澜在《吴郡岁华纪丽》中也说到,“三吴风尚浮华,胥隶、倡优,戴貂衣绣,炫丽矜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