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奖补示范村实施方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已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是通过开展“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但是在一些地方,农村“一事一议”还存在不少问题。 个别村干部独断专行,不按议事规则办事,只由少数人甚至个人说了算,随意收取和支付费用。有的村干部由于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导致村内的“一事一议”形成“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此外,还有一些乡镇给村里下任务,按“一事一议”最高标准每人平均 15 元落实到每个农户,由乡镇统一收取、开支,严重违反了农村税费改革政策,使村级议事程序流于形式。 开展“一事一议”,必须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在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时,应有本村 18 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 2/3 以上农户代表参加,所作决定要经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有效。为了防止“有事不议,无事乱议”等现象的发生,各级税改办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把政策关,加强对农村“一事一议”的监督和指导,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议事程序,真正体现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 一、“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前提条件 1.有发起人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发起人即议事会的组织者,召开议事会必须有一名或多名发起人。如 XX 县区聂家河镇柑子园村第二组 24 户村民举行的一次“一事一议”议事会,会议的发起人是一名村民。在他的倡导下,两个小时议定了本组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投工、投资、责任人等 7 件事,参会村民根据会议形成的决议,各户均等投资、投工,铺设管道 1200m,建成了自己的供水工程,82 名群众吃上了自来水。 议事会发起者的人数和身份在各地情况各异,有的议事会的发起人只有一个,有的是一人倡议,数人支持。发起人中有基层干部,也有群众。但无论发起人多少或身份如何,有一个以上的发起人是“一事一议”议事会进入议事程序的必备条件。 2.群众对所议事项要求强烈 群众有要求是“一事一议”议事会启动的动因。成功的议事会之所以群众参会踊跃,意见统一快,是因为群众对议题有强烈的要求。如前例中的村民多年受无水吃的困扰,对解决饮水困难非常关心,所以群众对这样的议事会积极响应,所有接到通知的农户都按时参加了会议。 3.议事会范围内群众直接受益 “一事一议”议事会的范围无论是大于或者小于行政区,只要属于受益范围,这个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