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1.1 概述 红色旅游,是近年来中央大力倡导、全国普遍开展的一种主题性旅游活动。北京作为首都,不仅具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同时拥有极大的红色旅游需求,在全国红色旅游发展中起着率先垂范的作用,加强对北京市红色旅游的管理和引导已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本规范旨在深化对北京市红色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提高红色旅游景区(点)的吸引力、教育功能和服务质量,维护红色旅游景区(点)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市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2004-2010 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 GB 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博物馆评估暂行标准》 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 GB 10001.1-20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一部 分:通用符号 》 GB 9669 《图书 馆、博物馆、美 术 馆、展览 馆卫 生 标准》 GB 9664 《文化娱 乐 场 所 卫 生 标准》 GB/T 18883- 2002 《室 内 空 气 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环 境 空 气 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 环 境 噪 声 标准》 GB 3838 《地 表 水 环 境 质量标准》 GB 8978 《污 水 综 合排 放 标准》 《北京市A 级旅游景区导览标识设置规范(试行)》 1.3 术语和定义 1.3.1 红色旅游 以中国人民在近现代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建树的丰功伟绩所形成的纪念地、标志物为载体,以其所承载的革命历史、革命事迹和革命精神为内涵,组织接待旅游者开展缅怀学习、参观游览的主题性旅游活动。 1.3.2 红色旅游资源 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和教育意义,能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以产生社会效益为主的中国近现代革命历史过程、革命精神及其表现载体。 1.3.3 红色旅游景区 以红色旅游资源为基础或核心,地域面积相对较大,并具有参观、游览、教育等主要功能,具备相应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1.3.4 红色旅游景点 以红色旅游资源为主体,地域面积相对较小,并具有参观、游览、教育等功能,具备相应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基本境域或独立管理区。 1.3.5 游客中心 景区(点)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游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投诉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