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事业部大型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为规范大型项目管理模式,防范施工风险,控制施工成本,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项目内部支持服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系统集成事业部 MW级并网电站项目或者离网电站项目总金额 500万元以上。 二、项目开工申请管理 1、项目开工申请流程: 由项目部提交项目开工申请资料报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 2、项目开工申请批复权限: 项目总金额 500万元以上 1000万元以下由公司运营副总经理审批,1000万元以上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3、已签订合同的项目申请开工需具备条件: (1)确定项目部及各成员分工; (2)项目部负责人和分管人员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该类目标责任书须经公司经营计划部法律审核); (3)由项目部出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系统集成工程部领导先签字,然后交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报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确定。 (4)由项目部出具施工预算(含资金和材料预算)。 4、未签订合同仅获取中标通知书开工需具备条件: (1)招投标资料及中标通知书报经营计划部,同时提交开工申请报批,由经营计划部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2)确定项目部及各成员分工; (3)项目部负责人和分管人员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 (4)由项目部出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系统集成工程部领导先签字,然后交常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报系统集成事业部总经理确定; (5)由项目部出具施工预算(含资金和材料预算); (6)甲方下达开工通知书; (7)需甲方确认施工组织计划,如超出投标报价的追加内容,需要甲方出具书面函。 三、项目物资采购管理 1、需求单下达方式 (1)工程类物资由项目部材料员在预算范围内提交明确详细的书面申请,经施工技术员审核,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达物资需求单。 (2)费用类物资和办公用品由项目部行政助理在预算范围内提交明确详细的书面申请,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下达物资需求单。 (3)超出预算范围内采购物资,需由项目经理提交详细的超支说明,经工程部主管领导和财务部审批后下达采购需求。 2、物资采购权限 (1)单笔采购物资 2000元以内的,采购人员可视具体情况自行订购,单笔采购物资在 2000元以上 10000元以下,必须由项目部指派行政助理同去采购。 (2)临时采购申请或紧急物资采购,采购人员无法提前获取书面物资采购需求单的,接到需求信息后应尽可能向需求人员落实清楚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