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重性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精 神 分 裂 症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疾病,临床表现为知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一般意识清晰,智能尚好,部分患者可出现认知功能损害,多起病于青壮年,缓慢起病,自然病程多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但部分患者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I、CCM D---Ⅲ诊断标准:至少有下列 2项,并非继发于意识障碍、智能障碍、情感高涨或低落,单纯型分裂症另有规定: 一、症状标准: 1、反复出现的言语行幻听; 2、明显的思维松弛、思维破裂、言语不连贯或思维内容贫乏; 3、思维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维中断,或强制性思维; 4、被动、被控制、或被洞悉体验; 5、原发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觉,妄想回忆,妄想心境,妄想悟性)或其他荒谬的妄想; 6、思维逻辑倒错、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或语词新作,诡辩症; 7、情感倒错,或明显的情感淡漠; 8、紧张综合征、怪异行为,或愚蠢行为; 9、明显的意志减退或缺乏。 二、严重程度标准:自知力障碍,并有社会功能严重受损或无法 进行有效交谈。 三、病程标准: 1、符合症状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一个月,单纯型另有规定。 2、若同时符合分裂症和心境障碍的症状标准时,当情感症状减轻到不能满足情感性精神障碍症状标准时,分裂症状需继续满足分裂症的症状标准至少 2周以上,方可诊断为分裂症。 四、排除标准: 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及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尚未缓解的分裂症病人,若又本项中前述两类疾病,应并列诊断。 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 双相情感障碍是以明显而持久的心境高涨或低落为主的一组精神障碍,并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大多数病人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多可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主要分为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双向情感障碍。 A、 临床分型: 1、 躁狂发作:以心境高涨为主,与其处境不相称,可以从高兴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人仅以易激惹为主。病情轻者社会功能无损害或仅有轻度损害,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一、 躁狂发作诊断标准: (一)症状学标准: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有易激惹至少4项):1注意力不集中,随境转移;2言语比平时增多,或滔滔不绝;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4自负,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5自我感觉良好: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