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关于建设精神残疾农疗康复站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精神残疾人为本,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以开展规范化康复服务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县精神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二、实施步骤 (一)2012--2014年建设1个容纳300--500人的精神残疾人县级农疗康复站(精神病康复农场); (二)2012完成项目建设的规划论证、选址征地、落实建设经费。 (三)2013开始动工兴建,2014年底竣工,2015年春开始使用。 (四)精神病康复农场在行政上、业务上归属于洞口县精神病医院管理,其人员由精神病医院统一管理,派遣,劳动待遇与精神病医院相同。 三、建站要求 精神残疾农疗康复站(以下简称精神病康复农场)是立足于我县的农业大县、农村精神残疾人为主实际情况、训练指导精神残疾病人从事农村劳动康复服务的场所。 (一)精神残疾农疗康复站建设规范: 1、生活、休闲娱乐区用房(指居住使用面积)可以容纳300--500人面积一栋。精神病康复农场精神残疾人平均每人1~2平方米。全封闭式大楼,要求通风良好、简单、实用、安全。 2、办公、康复训练、治疗区大楼一栋。全封闭式大楼,平均每人1~2平方米,要求安全实用。 3、农疗区(农场):结合本地区以农村精神病人为主、精神疾病病情的特点,建设集浅水养殖、养猪、种菜、种植中药材等。农场、生活、休闲娱乐区、办公、康复训练、治疗区各自用围墙隔开,围墙高至少3米,墙面光滑。 (1)生活、休闲娱乐区。精神残疾病人数每层居住50人以上,每间住房5人,居住相对集中,每间用房面积40~60平方米,便于集中管理。 (2)办公、康复训练、治疗区。每层设康复管理人员1名、专(兼)职康复员4名、康复协调员1 名,心理治疗师1名,药剂师1名;配置康复训练器具16~20件(价值1.5万元),护理人员8人,安全保卫员4人。精神专科医师4--6名,用房每间面积20~40平方米。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后勤保障员2--4名,负责整个精神病康复农场的日常运作。 (3)农疗区(农场)。占地面积约15-20亩,设立水产养殖区,动物养殖区,中药材种植区,遵循因地制宜,简单易学、易操作的原则,便于精神残疾病人有兴趣参与。农疗区设农疗培训师4名,兽医1名。 以上人员均需要取得相应的执业(从业)资质及敬业精神,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管理规章制度,另行制定,并且报请县卫生局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