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形态构成中的平衡法则 本章要点 ·认识平面构成形式法则中的平衡法则 ·注意影响构成平衡的主要因素 ·分类认识对称与均衡 不论是在自然界中还是在人造事物中,我们总是不难看到对称与平衡的例子。自然界中的植物的叶子和许多花卉、大部分的动物,特别是人体都是对称与平衡的形体;我们身边的建筑物与器物的造型也大部分是对称与平衡的。对于平衡的诉求是人类无时无刻不在追求的。达到平衡的事物往往会给我们安定、平和、庄重、肃穆的心理感受。平衡不仅只有对称一种形式(如图 4—1—1),均衡也是平衡的一种表现(如图 4—1—2)。形式随着人们文明的发展,对于规律的总结与传承已经是人类审美观形成的主要途径,那么,平衡给人们留下的美好印象必然成为形式美法则的一部分。但是在我们使用这种形式法则以前,我们必须要深入地了解为什么我们在形态构成中需要平衡。 第一节 什么需要平衡 在设计艺术中,对称与均衡是构成形式美的一条重要法则。平衡为什么是绘画和设计作品或其他的艺术创作中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呢?我们必须记住,不管是视觉平衡,还是物理平衡,都意味着同样的道理:其中包含的每一件事物,都达到了其停顿状态时所特有的一种分布状态。也就是说,对于一件平衡的事物来说,其形状、方向、位置诸要素之间的关系,都达到了如此确定的程度,以致于不允许这些要素有任何些微的改变。在这种情形下,整体具有的那种必然性特征,也就可以在它的每一个组成成分中呈现出来。然而一件不平衡的构图就不同了,它看上去往往是偶然的和短暂的,因而也是病弱的,它的所有组成成分都显示出一种极力想改变自己所处的位置或形状,以便达到一种更加适合于整体结构状态的趋势。很显然,如果这种不平衡的构图为艺术品所有,这件艺术品所要传达的含义就变得十分不可理解了。原因很简单,由于式样结构本身是模糊的,所以就会给人一种不知所云的感觉。此时我们从中得到的是这样一种印象:这幅画看上去没有完成,好像是一幅在创作过程中突然中断了的作品,因而需要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加工。在这种情况下,这件艺术品本身的静止性,就变成了变化的障碍;它的所谓永恒性,也就必然让位于由突然停止所造成的那种挫折感。 每一知觉活动都是一种知觉判断。在知觉判断中,一艘在空旷的宇宙空间中飞行的宇宙飞船,就无所谓大小、高低和快慢,也无所谓静止还是向某一方向运动。这是因为,视觉判断出来的任何一种视觉特征,都是由事物在时间和空间中所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