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关于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计划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当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促进一区多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 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发展定位和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的金额,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在最高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支持方式和标准第一节绿色生态园区建设 第四条支持对象 -1 生态建设投资包括生态智慧或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的投入金额累计总数。 绿色生态园区建设资金已支持过的生态建设项目不予重复支持。 第七条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生态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评审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三)生态建设项目中应用生态智慧或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的相关合同复印件; (四)生态建设项目完工的文件材料及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 (五)相应园区获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XX 省绿色生态示范区批复的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牌匾照片; (六)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的出资方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及项目各出资单位共同签署的同意申报的书面材料; (七)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分析报告; (八)申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节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第八条支持对象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存量土地及空间资源盘活改造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 -3 米,给予项目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 100 万元支持资金。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 (一)闲置低效土地改造开发类项目 1.项目申报表;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项目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复印件;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改造面积不少于 10 亩的文件材料; 8.三组盘活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9.申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存量空间资源内部整理改造类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