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咨询工程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会计证 | 建筑师 | 安全工程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注册税务师 | 银行从业 | 证券从业 | 期货从业 | 经济师 | 报关员 | 外销员 | 执业药师 | 卫生职称 | 助理医师 | 职称英语 | 职称日语 | 职称计算机 | 雅思 | 公共英语 | 自考英语 | 新概念 | BEC | 托福 | 公务员 | 人力资源师 | 高考 | 中考 | 司法考试 | 更多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A420240-70 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一、质量标准当发包人标准低于国家标准时,必须根据国家标准执行;当发包人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时,应按发包人标准执行。项目质量计划应有项目经理主持编写。二、建筑材料的复试1.复试材料的取样(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法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2)材料需要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 30%,试验总次数在 10 次以下的不得少于 2 次。(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 1 至 2 名担任。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2.建筑材料的复试结果处理(1)试验室必须单独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出现不合格项目应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主管领导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报告}其中,影响结构安全的建材应在 24h 内向以上部门报告。(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对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有异议时,可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如抽检结果与建筑施工企业试验报告相符,抽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反之,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3.主要材料复试内容及要求(1)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冷弯。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之比不应小于 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