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进展需求的高素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快速、协调和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是指动态培育、遴选和建立由100 名高级企业管理人才、1000 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2000 名高级生产技能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并作为培育国家、行业级专家人才的重要资源。逐步以此模式,形成和完善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的理念和机制。 第四条 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分类、量化评价、动态管理、才尽其用",以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建设。 第五条 对"112 人才"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不同形式对"112 人才"进行考核和激励,并加强对其的培育和使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六条 各企业应建立相互配套的人才培育、使用和激励机制,以保障集团公司"112 人才工程"可持续进展。第二章 体系设计 第七条 "112 人才工程"中所称的"112 人才"是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分别在企业管理、专业技术、生产技能三方面业绩突出、能力出众的高级人才。 第八条 "112 人才"分为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三类。其中,企业管理类只设 A 级(即集团公司级)。专业技术类和生产技能类设立 A、B、C 三级,分别指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112 人才"。 第九条 企业管理类人才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具有较高管理能力的在职管理人员。根据其所分管工作的不同,分为综合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工程管理、党群管理、多经管理六个专业。 第十条 专业技术类人才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在岗人员。根据其所从事专业领域的不同,分为火电、水电、新能源发电(包括核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其他产业(含多种产业和多种经营)四个系列,每个系列分为规划进展、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审计、人力资源、政工纪检、行政综合八个专业。 其中每个专业根据集团公司各专业人才库的设置可进一步细分,具体细分项目参见各专业人才库设置。 第十一条 高级生产技能人才指集团公司系统内具有较高生产技能水平的在岗人员。根据其所从事工作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