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 徽 地 平 律 师 事 务 所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一、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黄升剑 律师为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二、代理权限、期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五、变更承办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六、代理费: 根据《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元。七、代理费的支付方式: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八、其它费用:(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九、代理费的特别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未于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有权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师费;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尚未收取代理费的,甲方应足额支付;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十一、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委托事项,若因甲方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