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盟合同加盟单位: 河北省青县合同号:第 第一条:合同双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电话:传真:第二条:合同总则2-1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2-2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特许经营效率,降低商业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开、公正、有序及可持续进展的经营环境。2-3 保护甲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打击假冒,法律规范经营,统一品牌形象,提高“罗仙子特色铁锅炖”品牌的商标,使消费者得到真正满意的服务。2-4 确保甲方忠实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合同有效期规定3-1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除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特许经营期限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未续签下一期的书面合同者,本合同有效期满,受许资格自然终止。第四条:费用及交付方式4-1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加盟费和品牌使用保证金。4-2 加盟费主要包括:品牌使用费用、特许经营许可费用、经营管理技术出让费等。4-2-1 加盟费的金额:1.2 万元、1.5 万元、1.8 万元。附:加盟店每年须向总店交纳 2 千元协助管理费用,每月 1 次—2次回访,进行品牌使用相关指导。4-2-2 加盟费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不含税金)。第五条:特许经营范围规定5-1 甲方根据河北省青县罗仙子特色铁锅炖特许经营的市场法律规范和乙方的申请及乙方的经营能力,同意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县使用甲方品牌开设(区域/单店)经营。5-2 乙方只能在甲方颁发的特许经营证上所列地点使用品牌,不得在任何地区再开设直营店或授权加盟店,不得使用与甲方品牌、经营模式等相同或相近的方式开设内容相同或相近业务。5-3 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地区授权许可第二家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第六条:知识产权规定6-1 标识和图案,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标识和图案等知识产权用于产品、包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及名片、铜牌等进行商业往来或其他活动。6-2 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的经营场所的品牌 VI 形象设计由甲方统一提供,或甲方授权乙方按甲方 VI 形象设计制作门头招牌。乙方不得擅自制作及改变甲方品牌 VI 形象及店面门头招牌。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