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法规名称】 韩国国际公路免税通过证书担保下进行的国际货物运输相关关税协议以及集装箱相关关税协议的实施规定【颁布部门】 【效力属性】 有效【正 文】韩国国际公路免税通过证书担保下进行的国际货物运输相关关税协议以及集装箱相关关税协议的实施规定 第一条 :目的 关于施行国际公路免税通过证书担保下进行的国际货物运输相关关税协议(以下称为“国际公路运输协议”)以及集装箱相关关税协议,本法以规定必要事项为目的。 第二条 :定义 在本法中使用的用语定义如下: 1、“集装箱”指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1 条(5)及集装箱协议第 1 条(3)规定的运输工具。 2、“公路运输车辆”指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1 条(3)规定的公路运输汽车及设计成与其连接使用的拖车或半拖车和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1 条(4)规定的连接车辆。 3、“国际公路运输”指以外国为目的地或出发地,在运输途中不转载而用同样的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行为。 4、“国际公路运输证”指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6 条第 1 小项规定获得认可的团体,根据本协议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合作团体颁发的国际公路免税通行证。 第三条 :根据国际公路运输证的保税运输申报 ---------------------------------------------------------精品 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1>需获得国际公路运输证的确认者,向第 5 条规定的保证团体提交当年证书。 <2>保证团体受理国际公路运输证的确认申报时,确认当年证书是否为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6条规定的国际保证团体(以下称为“国际保证团体”)颁发后,在当年证书上做确认并退还给申请人。 <3>与关税法施行令第 226 条规定无关,根据关税法第 213 条第 2 项规定的保税运输,可依照被确认后的国际公路运输证申报。<修改 2000.12.29> 第四条 :集装箱的封印 <1>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19 条规定与国际公路运输证一同向海关关长提示货物及集装箱时,海关关长应对其货物及集装箱进行必要的检查并确认运输证的当年记载事项后封印当年集装箱。 <2>关于根据第 1 项规定装载于集装箱货物的管理和封印标准及程序,关税厅长决定其必要事项。 第五条 :保证团体的承认等 <1>根据依照本法令获得承认者(以下称为“保证团体”),根据《国际公路运输协议》第 6条第 1 小项规定可进行在国内颁发国际公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