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厂成立防火、防爆领导小组,各生产车间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在厂长的领导下,仔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搞好本厂的消防工作。二、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和生产岗位防火、防爆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由安全科监督检查防火、防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的规定,由设计部门编写《防火专篇》,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由厂防火领导小组审查,报上级消防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委托外单位设计的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以上资料,施工项目竣工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四、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执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运输规定,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操作技术教育,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操作和保管工作。五、研制和使用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采纳有危险性的新设备、新工艺,必须对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实行消防安全措施。六、不准在控制区内随便动火,确需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一切动用明火、产生明火、产生火花和电加热的作业均属动火范畴,对于撞击磨擦等可能产生火花或高热的作业要由单位制定出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七、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补充、修订、完善。防火重点部位必须建立具体的防火制度,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作战计划。八、仔细执行逐级安全检查标准,对火险隐患做到及时发现,登记、立案、抓紧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实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九、严格执行消防器材管理标准,将消防器材落实到班组,责任到人,并列为交接班记录,保证消防器材完整好用。十、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道路必须畅通,确保消防车辆的通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