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锐懿.宁波.天朗-2024 第 028 号-锐懿资产-宁波银行-天朗控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人: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三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锐懿资产-宁波银行-天朗控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尊敬的委托人:资产管理人——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虽然您已经对本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本专项计划”)资金运用方式及风险防范措施予以认可,但为了维护您的利益,特别提示您在签署资产管理合同文件前,认真阅读本认购风险申明书、《锐懿资产-宁波银行-天朗控股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等资产管理文件及附件中的相关协议和拟投资项目、充分知晓专项计划面临的各类风险,理解资产管理人在本专项计划中的职责范围及免责条款,独立做出是否签署资产管理合同文件的决定。本专项计划所募集全部资金,将用于向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之项目公司【昆山台湾映像文化进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发放委托贷款,用于【项目公司】在苏州昆山市花桥镇海峡两岸贸易合作的项目地块(土地证编号为昆国用(2024)第DWB430 号号和昆国用(2024)第 DWB431 号)的开发。委托人参加本专项计划是在认可资产管理人的投资及管理能力后,将合法拥有的资金交付资产管理人。资产管理人承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资产管理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委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法律和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资产管理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依据委托人的意愿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予以管理、运用及处分。一、资产管理人申明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24〕32 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 83 号)》。 1、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是指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推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2、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委托财产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资产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