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钻探施工协议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将 交由乙方施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承包范围: 1.4 工程内容: 1.5 工期: 1.6 工程质量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钻探规程》《水利水电工程钻孔压水试验规程》等 及设计质量要求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2.1 承包方式: 包干 单价承包 2.2 合同价款及工程单价:钻孔单价为每米 元,估计合同总价 。工程量为暂定,结算工程量应是经甲方签字认可计量合格的工程量。2.3 工程量:见附表《 钻探施工量清单》,工程量暂估为 ,结算工程量应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计量合格的工程量。2.4 分包合同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工程所需的下述所有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其他直接费、水位观测费、场地平整费、间接费、乙方的施工利润等,及临时设施费、临时施工便道、施工期的供水、供电费、青苗赔偿费、国土占用费、搬迁以及乙方人员、设备和机具的进退场费、各种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等。本单价施工期间不作调整,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2.5 工程税金:工程作业施工中产生的由国家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任何税费、由乙方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2.6 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行如下方式: 在乙方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时,甲方在第一次结算预付款中扣出履约保证金,若第一次结算款不足可先不扣,从下次结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款补扣(扣留总额以 20000.00 元作为控制上限);甲乙双方在办理竣工结算后一月内,甲方一次无息返还乙方。第三条 工程进度3.1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任务书要求实施本协议工程,工期自甲方开工令下达之日算起。施工人员及设备在工程正式开工前 2 天进场;工程完工,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人员及设备方可退场。若乙方中途退场,则甲方扣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新队伍的进场费。3.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实行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3.3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根据本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3.4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实行有效措施积极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