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培训目录:一、专项附加扣除汇总表二、专项附加扣除1、子女教育2、赡养老人3、住房贷款利息4、住房租金5、继续教育6、大病医疗7、其它相关规定三、如何注册与填报(见官宣)一、汇总表(5+1)扣除方式扣除项目扣除方式扣除标准备注1备注2每月预扣预缴税款时扣除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二种方式中可自主选择)1、子女教育定额1000元/月每个娃(数人头)含3周岁到入小学前2、赡养老人定额2000元/月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不数)三种分摊方式;年未3、住房贷款利息定额1000元/月首套;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贷款利息与房租二者只能:二选一4、住房租金定额1500元/月、1100元/月、800/月根据租房城市级别确定租金水平5、继续教育-学历学位定额400元/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5、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定额3600元/证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6、大病医疗设定起点与上限,限额内据实扣除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只能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每月方式:每月作为费用及时扣除,少缴税;年度方式:每月多缴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退税。二、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1.扣除主体是谁?答:子女父母,监护人比照执行。•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包括受到本人监护的未成年非子女。•3.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全日制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也按上述规定执行。数人头:有一个算一个。二、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4.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答:可以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5.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答:选定扣除方式(一方全额、双方平摊)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方案:工资高者扣,二个娃的扣除方式可不同)•6.享受扣除的学校与资料有何要求?答:无论公办或民办,境内或境外都可以享受扣除。准备资料:境内不需留存任何资料;境外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下同)。•7、扣除的起止时间?学前教育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1.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答: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2.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不数人头:父母有一人年满60岁周岁就可以扣,二人都年满60岁也只能扣2000元。•3.扣除分摊方式有哪几种?答:A、平均分摊;B、约定分摊;C、指定分摊(指定与约定不一致,以指定为准)。每一纳税人的分摊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方案:独生子女2000元;二个子女各1000元;三个及以上子女(1000+X+0)二、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4.扣除主体是谁?答:A、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父母义务。B、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5、扣除的起止时间?答: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二、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1.扣除范围是什么?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答:在实际发生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3.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4.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答: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对于在2019年前贷款,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