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清洁能源应用新体系醇基燃料产业化运作项目框架协议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有效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和平实验室(筹建)公元:2011 年 4 月 8 日总则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共同进展。框架协议背景2024 年十二五纲要规划中,国家发改委《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要求在电力、石油、石化、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实施节约和替代石油改造;进展煤炭液化石油产品、醇醚燃料代油以及生物质柴油。特别根据中国热力燃烧领域对清洁燃料的迫切需求和当前国内石油开采能力与世界工业甲醇产品的市场现状;为了解决世界性甲醇原料产品供大于求和缓解中国石油燃料紧张的压力,和平实验室原创性的发明了“大功率甲醇燃料燃烧机”。因此我们倡议:选用大功率甲醇燃料燃烧机替代柴油燃烧机,在中国率先建立甲醇清洁能源应用新体系。新体系项目运作模式选用甲醇产品(包含醇基燃料)替代轻质柴油热力燃烧。由和平实验室负责提供专利技术支持、燃烧设备供应。由和平实验室技术和商务许可实施的联盟公司负责提供醇基燃料供给和售后技术服务。以甲醇“热力燃烧清洁能源”资源国际化进展的途径,共同营造“联盟式产业化”甲醇清洁能源应用新体系。根据以上总则的宗旨,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框架性原则条款。一、许可实施与技术支持及设备供应1. 技术和商务许可实施专利技术方许可实施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签约时间:签约时间:共 6 页 第 1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利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就授权公告日:2010 年 12 月 22 日,证书号:第1631699 号“一种燃料输送机构及醇基燃料燃烧机”的专利技术、产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十一条}发明和有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和{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