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山 东 省 邹 城 市 建 设 委 员 会山东省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邹城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济宁地区 (市)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 商业用途 ;如租赁用途存有居住行为的,居住人数为 1 人 ,最多不超过 2 人。(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办理房屋流动人口登记手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 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各项费用结清 后视为交付完成。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租赁期满双方可另订立新的合同或合同解除后,如乙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根据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 租期内租(一)租金标准: 元/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 ) 支 付 方 式 : ( □ 现 金 /□ 转 账 支 票 /□ 银 行 汇 款 ) , 各 期 租 金 支 付 日 期 : , ,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 7 )( 8 )( 11 ) 由甲方承担, ( 1 )( 2 )( 3 )( 4 )( 5 ) ( 6 )( 9 )( 10 )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