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 / 5 旅客行李物品申报业务办事服务指南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 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5 号)(四)《海关总署关于简化和规范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的公告》(公告 20XX 年第 72 号)二、办事对象个人三、受理条件及禁止性要求进出境旅客通关时,在申报台前向海关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海关规定的其它申报单证,如实申报其所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进出境旅客对其携运的行李物品以上述以外的其它任何方式或在其它任何时间、地点所做出的申明,海关均不视为申报。四、受理机构隶属海关五、决定机构隶属海关六、申报材料材料名称材料形式(纸质、材料详细要求(每备注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 / 5 扫描件、原件、复印件等)个 材 料 所 需 的 数量,复印件是否盖章等)本人的有效进出境旅行证件和身份证件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准许有关物品进出境的证明、商业单证及其它必备文件原件如:“无线电设备进关审查批件”、 《文物出境 许可证 》、《允许 进出口 证明书》、 销售方 依法开具的 真实交 易的购 物 发 票 或 收 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原件七、法定期限当场办结八、到办事窗口的最少次数1 次九、办理流程图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3 / 5 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4 / 5 十、收费情况不收费十一、办件类型经签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十二、咨询电话12360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12360 附件: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