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制订依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 刀 36 号);(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号);(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四)《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五)《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六)《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 号);(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环发〔200 刀 32 号);(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2006〕21 号);(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 刀 33 号);(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浙环发〔2006〕35 号);(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 号);(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 号);(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浙环发〔200 刀 62 号);(十六)《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0 刀 9 号);(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 2007 年 6 月 26 日文件 L二、运行维护目标总体目标: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对重点污染源实行 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并将监测数据、视频图像通过计算机平台、专用通讯网络快速、及时、准确地传输到各市、县、区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具体目标:1、监测数据完整性:实现对排污企业 24 小时实时在线监控,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在线监测数据根据企业的排放情况完整上传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