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分支机构的建设,明确分支机构在设立、变更、撤销等方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后依法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和营销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第三条 分支机构的进展必须遵循“一把手原则”、“管控能力原则”、“市场容量原则”和“盈利原则”等四个原则,满足公司在标准选人、文化先行、市场策略、核心团队、时事匹配、科学投入、成本控制和营造气概等八个方面的要求。第四条 分支机构的进展思路是:在进展速度上,突出“速度与效益”,追求产投比匹配;在设立规划上,统筹布局,总量调控,优先支持管控能力强、经营实效好的机构的进展;在筹建管理上,做好“规划与建立,分析与协调,督导与帮助”,提高执行力,坚持做到分支机构筹建“标准不走样,执行不走样,结果不走样”。第二章 各级分支机构的职能第五条 分支机构按级别划分为二级机构、三级机构和四级机构。其中二级机构是业务进展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在总部的授权范围和战略框架内行使经营管理权,完成总部下达的业务计划和经营指标,承担利润和市场责任,支撑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三级机构是销售和服务中心,组织销售和服务,并兼有成本控制职责;四级机构是销售、服务单位。第六条 二级机构是指在各省、各自治区、各直辖市设立的行使区域管理职能的机构。一般来说,二级机构即分公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但在计划单列市可以设立中心支公司作为二级机构。第七条 三级机构是指在地市级城市设立的中心支公司,以及在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区设立的支公司。第八条 四级机构是指在县(包括县级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包括支公司和营销服务部。第九条 各分支机构的具体职能包括组织业务销售职能、业务人员管理职能、客户服务职能、日常办公管理职能、公司品牌宣传职能。第十条 组织业务销售职能是指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和推动上级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组织所属销售团队的组建、进展。根据年度计划对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销售策划方案制定、跟踪与推动;销售激励方案的制订、实施、评估及反馈。 第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