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办法(暂行)[推荐五篇]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上外办〔2013〕2 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 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 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要求,参照教育部、财政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经费来源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学校专项资金或者社会、个人等资助或捐赠的经费。所有项目经费均属国有资产,需接受国家审计监督,任何相关个人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了解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努力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条经费使用原则 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自由支配、分期拨付、绩效管理”原则,由教务处和相关院系共同分配管理。 1、专款专用:仅用于项目研究相关支出,不得超范围和赤字使用经费; 2、自由支配:在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严格遵守财务报账制度前提下,由项目学生自由支配,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3、分期拨付。项目经费分三次下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项目启动后拨 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 4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 30%。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节约开支,合理使用。 4、绩效管理。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做终止处理,并停拨剩余经费。对中期检查优秀且确实具有很好研究前景的项目可视具体情况经评审后追加经费支持。 第三条经费使用范围及要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备的实验材料费、会议费、交通费、印刷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差旅费、相关办公用品及其他费用等。项目经费不得用于与研究无关的软硬件的购买、任何劳务费、任何餐费、任何通讯费等,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合理的费用。 各种支出必须有发票,抬头必须是“上海外国语大学”。所有票据及票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1、实验材料费。主要包括实验样品测试费、试剂费和材料费等。不能购买固定资产类设备(如电脑、移动硬盘、mp 3、杀毒软件等)。 2、会议费:项目学生参加各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