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环境保护局处罚案件查处情况表 填报单位: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 序号 案件 文号 查处 时间 违法单位 名称 违法(违纪)事实 处理依据 处理情况 处理意见 1 澄环罚决字[2008]1号 08-1-10 王文展(模具加工中心) 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于建设模具加工中心,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住户造成一定影响。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 、责令立即停止模具加工中心生产 2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同意 2 澄环罚决字[2008]2号 08-1-24 陈顺杰(喷漆工场) 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于澄海区建设喷漆工场,其配套简单废气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而投入使用。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 、责令立即停止喷漆工场生产。 2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同意 3 澄环罚决字[2008]3号 08-2-3 李永平(注塑机工场) 未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注塑机工场,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1 、责令立即停止注塑机工场生产。 2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同意 4 澄环罚决字[2008]4号 08-2-19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香泰隆食品厂 该厂主要从事蜜饯加工和销售,该项目已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但至今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而擅自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 1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 2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同意 5 澄环罚决字[2008]5号 08-2-19 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隆泰食品厂 该厂主要从事蜜饯加工和销售,该项目已履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但至今未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和未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而擅自投入生产。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