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司法警察执法形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辅助和保障作用的队伍,其以审判工作为核心和服务对象,和法官、书记官一样,都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职能角色来看,法院司法警察是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司法队伍,肩负着警卫法庭、押解人犯、送达法律文书和参与执行等重要任务。在现代化的法院组织结构和职能中不可或缺,它是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文明执法”和“安全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司法警察应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加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和“安全重于泰山”的双重意识,总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是顺应社会进步、群众期待的需要,也体现了树立形象、严格程序的需要,是对司法警察工作更新更高的综合要求。这就要求司法警察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业务技能、执法水平来适应时代的发展。坚决维护人民法院和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一、司法警察执法形象概述 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外在观感,是指他人对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的专业素质、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不但代表着司法机关的外在形象,还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 1 严。 伴随着新时期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司法警察工作正由单一服务于刑事审判逐步拓展到民商审判中的多个环节,实际工作需要对其业务能力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新时期下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在司法警察执法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良好的执法形象有利于执法工作的展开,也有利于以法警执法工作为切入点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因此,如何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当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实现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必要性 (一)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建设是保障诉讼效率实现的前提和保证。 司法警察的基本职责就是服务和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建设,能使司法警察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确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宗旨,同时又对完成各项警务保障工作,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建设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 司法警察是一种面对社会公众的职业,其职业活动反映人民法院的作风形象,也体现了司法警察自身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打交道,有时甚至会遇到一些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