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现 场 建 筑 垃 圾 减 量 化 指 导 手 册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0 年 5 月 目 录 1 总则 2 总体要求 3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的编制 4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5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存放 6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处置 7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控制 8 附则 9 附录A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相关标准名录 10 附录B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出场相关统计表 1 总则 1.1 为解决工程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等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实现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促进绿色建造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特制订本指导手册。 1.2 本指导手册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3 本指导手册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和工程所在地相关政策配套使用。 2 总体要求 2.1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应遵循“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原则。 2.2 建设单位应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纳入工程概算,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2.3 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奖惩机制,监督和激励设计、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措施。 2.4 建设单位应积极采用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建造方式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 2.5 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加强设计施工协同配合,保证设计深度满足施工需要,减少施工过程设计变更。 2.6 设计单位应积极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装修、景观全专业一体化协同设计,推行标准化设计。 2.7 设计单位应根据地形地貌合理确定场地标高,开展土方平衡论证,减少渣土外运。 2.8 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确定减量化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技术、管理和保障措施。 2.9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有效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 2.10 施工单位宜建立建筑垃圾排放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筑垃圾排放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2.11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3 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的编制 3.1 施工单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施工方案确定后,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