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一、 总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上证所将于2006年5月8日起推出新质押式国债回购。新质押式回购与现行质押式回购相比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 、新质押式回购按照证券账户进行回购交易和核算标准券库存。现行回购标准券是以证券公司为核算单位,新质押式回购交易必须按账户申报,并且按证券账户核算标准券库存。2 、质押库制度。新质押式回购的融资方在进行回购申报前必须申报质押券,作为质押券的现券将被实行“转移占有”。即投资者必须指明那些现券作为质押券,这些债券被过户到质押库中,作为质押券的债券不可以卖出。3 、交易系统进行前端检查。在回购交易时,交易系统按证券账户对回购交易进行前端检查。只有在标准券足额的情况下,融资回购申报才有效,这意味着,投资者在进行回购融资前,必须首先申报足额的质押券,否则不能进行回购交易;融券方的资金检查还是由证券公司系统实行前端控制。 5月8日后,新质押式回购与现有质押式回购并行,但两个品种在证券代码和证券账户两个环节都相互隔离。 2 (一) 证 券代码 新质押式回购增加两类证券代码:即质押券申报代码和新回购代码: ( 1) 质押券申报代码。在新质押式回购中,质押券的申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考虑对应性,质押券申报代码为“09****”,后四位为相应国债的后四位代码;买卖方向标识质押券的申报类型,“卖出”为提交质押券,“买入”为转回质押券。 上证所所有的上市国债都对应质押券申报代码,即所有上市国债都可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 (2) 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代码为“204***”,具体如下: (二)证券账户 利用现有的上海证券账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 原回购登记账户并有融资回购未到期的,到期时如何转新回购由代码 简称 品种 204001 GC001 1 天国债回购 204002 GC002 2 天国债回购 204003 GC003 3 天国债回购 204004 GC004 4 天国债回购 204007 GC007 7 天国债回购 204014 GC014 14 天国债回购 204028 GC028 28 天国债回购 204091 GC091 91 天国债回购 204182 GC182 182 天国债回购 3 各会员与结算公司具体协商解决。 二、具体交易流程 从交易环节来看,新质押式回购涉及提交质押券、转回质押券、融券回购交易以及融资回购交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