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 布 时 间 :2011-08-26 来 源 :上 海 市 经 信 委 网 站 索 引 号 : ZJJX-06-04-201108-00027 一、增值税: 1、 固 定 资 产 抵 扣 规 定 自 2009年 1月 1日 起 , 增 值 税 一 般 纳 税 人 购 进 ( 包 括 接 受 捐 赠 、 实 物 投 资 ) 或 者 自 制 ( 包 括改 扩 建 、 安 装 )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的 进 项 税 额 , 可 根 据 规 定 , 凭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海 关 进 口 增值 税 专 用 缴 款 书 和 运 输 费 用 结 算 单 据 从 销 项 税 额 中 抵 扣 。 摘 自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全 国 实 施 增 值 税 转 型 改 革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2008]170号 ) 2、 转 让 产 权 整 体 转 让 企 业 资 产 、 债 权 、 债 务 及 劳 动 力 行 为 涉 及 的 应 税 货 物 的 转 让 , 不 属 于 增 值 税 的 征税 范围, 不 征收增 值 税 。 摘 自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转 让 企 业 全 部 产 权 不 征收增 值 税 问 题 的 批复》( 国 税 函[2002]420号 ) 3、 援助进 口 物 资 和 设备 外国 政 府、 国 际组织无偿援助的 进 口 物 资 和 设备免征增 值 税 ; 摘 自 《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增 值 税 暂行 条例》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 国 务 院令第538号 ) 4、 出口 货 物 退( 免) 税 ( 1) 外贸企 业 出口 货 物 增 值 税 的 计算 应 依据 购 进 出口 货 物 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上 所注明的 购进 金额 和 相应 的 退税 率计算 退( 免) 税 。 ( 2) 生 产 企 业 自 营或 委 托外贸企 业 代理出口 的 自 产 货 物 实 施 “免、 抵 、 退”税 办法。 ( 3) 外贸企 业 出口 和 代理出口 货 物 的 消费 税 退税 办法分别依据 该消费 税 的 征收办法确定 ,即退还该消费 品在生 产 环节实 际缴 纳 的 消费 税 。 生 产 企 业 出口 自 产 的 属 于 应 征消费 税 的 产 品, 实 行 免征消费 税 办法。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