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治安防范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都建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指治安事件为:重大案件(投毒、重大盗窃)、重大工伤事故、严重斗殴事件、聚众闹事、非法游行等。 一、织织领导 成立项目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本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担任,接受本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项目部发生治安事件时,指挥部设在项目经理办公室。 二、应急响应程序 项目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或下属专业队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治安事件报告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1、报告和报警。发现突发治安事件,知情人应立即向项目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或下属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报告或同时拨打 110 电话或当地派出所电话报警,并协助抵达现场的有关应急处置人员开展工作。 2、组织指挥。项目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或下属专业队伍应急处置小组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或保安人员)制止犯罪,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做好人员说服和劝解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同时,向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报告,接受公司领导的指示。 3、应急处置人员进入出事现场时,要按照有关安全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启动安全防控设备,做好自身防范,防止事端扩大,危害人员生命安全。 4、治安事件基本处理完后,小组应向本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处置结果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其他 1、本项目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随着情况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补充和完善。 2、紧急情况下,任何突发治安事件发现者都可及时拨打110 电话报警。 3、在治安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及外单位的协作时,由本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 4、发生治安事件的单位要及时向项目部值班室报告简要情况。 四、小组名单组长:宋义辉副组长:高占明 成员:刘洪志、张宇、宋健康、闫晓钰、刘占良、于学强、谢军青办公室:项目经理办公室 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11 月 15 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北华都建筑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项目部突发事件应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