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申请及发放诚信承诺书 附件 9 承诺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 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乌 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 办法》工作要求,本人在今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 模范宣传工作相结合,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2、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 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执行,切实做到维护每 位学生的利益。 4、坚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 利益,索取回报等。 5、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有关情况,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上报学院及相 关部门。 6、在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自律、有法必依。 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主 动接受组织处理。 主管校领导:承诺人: 学院(系、部)主管领导 二 o 一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