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安定坊 商业中心项目招商代理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委托方) 电话:029- 传真:029- 地址: 乙方:(受托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安定坊商业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商业部分的招商代理相关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 代理物业名称和区域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安定坊购物中心项目的招商代理工作。第二条、 代理范围及服务内容1、代理范围安定坊购物中心项目商铺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商铺招商代理。第三条、 代理期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四条、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1、甲方与乙方共同审定本物业的招商均价不低于 100 元/㎡/月;2、乙方推举的签约租户按其租赁首年租金标准的 2.5 个月正常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计算。3、甲方根据两种情况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1)乙方之代理费,应于每月 5 日前送报表给甲方核定,甲方应在本月15 日前结算一次,并于结算日后 15 个工作日结清付给乙方。如有拖欠,要按所欠费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付滞纳金。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在任何情况下,租户已签订意向书,并且以约定租金标准支付了 个月及以上租金数额的押金,假如由于租户原因未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导致交易关系终止,甲方有权将该押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仍需支付该租户不可退还之押金的 50%给乙方(最多不超过 个月标准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如租户已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后,因业主原因取消交易,业主仍需根据本条第(2)款约定支付全数应付之代理费用。3、假如甲方与商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租金方式为保底租金加营业额抽成,则乙方代理费根据该成交铺位的 1 个月保底租金计算收取。 4、由乙方推举成功签订的主力店租赁合同,甲方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品牌推广费,取费标准:100 元/㎡*主力店签约面积。5、以上费用包含乙方因招商服务产生的一切税项,甲方将在乙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依协议约定支付,招商服务费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6、客户确认乙方推举的客户以《客户确认单》(附件一)的形式进行书面或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客户确认单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客户确认单有效期为 1 个月,自客户确认单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如客户在确认单有效期内未能向甲方做出明确租赁签约的表示,本确认单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