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竞业限制协议 [保密]甲方:乙方:***公司鉴于:1、甲方在乙方所任职务特别,熟悉并掌握了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2、甲方在任职期间熟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乙方的生存和进展有着关键作用。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部《关于企业员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有关甲方竞业限制的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 1 条: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时,乙方涉及的业务范围包括: 第 2 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在乙方工作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自营或者为他人从事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活动。前款所述“离职”是指甲方实际离开乙方工作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辞职、被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约等情形。前款所述“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包括本协议第 1 条确定的范围及甲方在工作期间乙方新增的业务范围。前款所述“自营”是指甲方以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的方式从事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自营方式包括以货币或掌握的商业信息出资。自营也包括以甲方的直系亲属的名义以独资或与他人合资的方式从事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为他人从事”是指甲方以非前款所述“自营”的方式参加或暗中从事与乙方相竞争的业务,从而获得酬劳/提成等经济利益的行为。第 3 条乙方同意就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支付方式为:任职期间按月支付,支付时随同计算到工资表的“补偿费”栏目 ,故乙方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第 4 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十万元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方涉嫌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清查相关事宜,在查清事实前,甲方同意乙方有权暂扣其工作酬劳作为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的担保。第 5 条 甲方离职后,在两年的竞业限制期内,乙方认为甲方有可能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询证函,询问甲方的工作单位、职务或主要经济来源,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不予回复或故意欺瞒乙方的,视为甲方违反本协议,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本协议第 4 条的约定处理。第 6 条 双方确认:如若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本协议第 3 条约定的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方式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须返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