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舒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复审聘请年度协议书签订日期: 2024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舒城县投资审计中心(以下简称聘请人) 聘请 (以下简称复审机构) 参加国家审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协审复审聘请年度协议书。一、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㈠审计目标:由《复审业务任务书》中明确。㈡审计内容:舒城县 2024 年度(2024 年 5 月 15 日至 2024 年 5 月15 日间)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价款结算审计复审及预算审计(其中预算审计服务与一审机构库中介机构共同实施)。具体根据送达审计项目情况由《复审业务任务书》中明确。㈢审计职责范围:按《舒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复审管理办法》中规定。二、工作时限和要求由《复审业务任务书》中明确审计工作时限和要求(包括审计时限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求、复审人员及专业配备要求等)。三、复审机构的权利义务㈠聘请人在聘请的建设工程复审业务范围内,授予复审机构以下权利:⒈ 复审机构在复审工作过程中,如聘请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聘请人提出书面报告。⒉ 复审机构在复审工作过程中,经聘请人批准,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复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⒊ 复审机构在复审工作过程中,经聘请人批准,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㈡聘请人在聘请的建设工程复审业务范围内,复审机构承担以下义务:⒈ 复审机构参加复审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相关的审计工作纪律和审计职业道德。⒉ 复审机构应对复审报告内容的准确性负责,应对经过必要复审程序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协审一审审计报告初稿中存在的问题承担责任;对复审过程中发现的协审一审审计报告初稿中的问题不予反映或不如实反映承担责任。⒊ 接受聘请人的工作安排、督导和业务复核,在审计过程中做好工作的沟通和沟通,按时完成复审工作。⒋ 严格遵守以下内容及要求:①本协议书;② 舒城县 2024 年度部分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等审计协审复审服务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③ 舒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复审管理办法;④ 项目实施中的《复审业务任务书》、复审机构承诺书。⒌ 应按《复审业务任务书》要求的时间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如因非复审机构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规定的日期,应按《舒城县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复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原因发生之时起向聘请人提交复审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