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答辩状 (2024)*知民初字第*号答辩人:A被答辩人:B 就 B 诉 A 服务合同一案,答辩人现将答辩意见陈述如下:一、被答辩人诉讼请求 1 主张“知识产权委托合同商标注册不下来全额退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且上述合同答辩人已经履行完毕,请求法院驳回其该诉讼请求。 我司在与被答辩人签订 IP00168110 号委托代理合同后,即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其商标注册相关工作。在上述合同义务履行的过程中,形成了以下证据作为佐证:“商标受理通知书”。答辩人认为,第一: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承诺商标注册不下来全额退款,同时肯请原告提供有关此承诺的证据。第二:答辩人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号 IP00168110,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申请材料提供日期是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到国家商标受理通知书。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主张撤销合同,显然有违诚实信用的合同原则,也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更无法定和约定的依据。二、被答辩人诉讼请求 2 主张“退还商标注册费 2500 元”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该诉讼请求。 被答辩人要求返还商标注册费,,但是却不提供任何的证据证明上述情况的存在,显然系无依据的胡乱指控,企图在答辩人履行完毕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恶意诉讼以获得退费。答辩人认为,根据《合同法》、《民诉法》、《证据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答辩人需负担上述主张的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是毫无事实与法律依据的,答辩人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此致*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A 年 月 日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