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整合设计合同合同编号:20012024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东莞灵智装饰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装饰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348 平方3.项目设计内容及其他辅助内容:平面图 效果图施工图 软装饰品方案 现场技术交底 营业规划 本项目由灵智运营总监:张忠勇先生为本项目的总策划师二、 设计程序: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 200 元/平方收取,合计 69600 元(大写陆万玖仟陆百元)2.设计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方案设计前期款即总设计费的 40%,27840 元(大写贰万柒仟捌百肆拾元)。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3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批阅。4.甲方确认方案后,乙方开始深化方案效果图及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50% 即:34800 元(大写叁万肆仟捌百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5.余款在甲方开始本项目施工后 7 天内安排乙方与施工方技术交底,乙方在技术交底完成后,全部图纸交予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6960 元(大写:陆仟玖百陆拾元)6.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7.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3.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4.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5.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