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甲方:移动通信客户(移动电话号码--- )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XX 分公司友好提示: 甲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甲方入网时应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并签名确认。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或其代理人认真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所需的业务、办理手续以及资费标准请参见乙方的相关业务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服务内容和资费标准1、乙方在其移动电话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有偿提供移动通信服务;其中,乙方在签订有自动漫游协议的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国际漫游服务。2、甲方可自主选择乙方提供的各项移动通信业务。3、乙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包括月基本费、通话费(含本地、长途、漫游)、短信(含彩信)费以及甲方申请的其他业务的费用。并通过乙方网站或营业厅等渠道公布相关资费标准和审批备案号(或文件号)。计费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第一日至当月最后一日,由于网络设备产生话单及相关处理会有时延,可能发生每月部分话费计入下月话费中收取的情况,届时乙方将在话费详单中明确显示。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移动通信服务应当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2、乙方通过营业厅、网站及短信等方式向甲方公布并提示服务项目、服务时限、服务范围及资费标准等内容。3、乙方应实行下列一种或数种方式向甲方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和话费信息查询渠道,包括营业厅、服务热线、服务网站、短信及其他方式等。4、乙方有义务实行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受理甲方投诉,并在接到投诉之日起 15 日内答复甲方。5、乙方对移动电话原始话费数据及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保留期限为 5 个月(系统产生用户话单当月起后 5 个月,不含当月),对用户提出异议的话单,应保存至异议解决为止。6、若甲方对乙方收取的话费存有异议,乙方有责任进行调查、解释,并告知甲方核实处理的结果。7、乙方不得侵害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甲方的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有义务配合有权机关对客户通信、资料、数据的调查取证等工作。8、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通话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