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磁窑堡煤业公司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井下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充分调动井下职工参加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矿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本质安全型企业的创建步伐,根据神宁集团《关于矿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结果做为安全结构工资发放依据。第三条 安全结构工资发放范围: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生产、辅助区队井下作业人员及操作人员、安监员(以五月末为准的在岗井下人员)。第四条 为严肃磁窑堡煤业公司安全结构工资的考核与发放,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量化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 书记副组长:生产矿长 成 员:其他副矿级领导 副总工程师 安监科、生产业务科室、劳资科、财务科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负责每月安全量化考核及汇总和安全结构工资的审核以及其它相关的工作。第五条 安全结构工资提取、执行标准及结算办法:(一)安全结构工资的来源从职工岗位工资、计件超额工资和各种津贴中提出 10%,集团公司从工资增量中提出 20%捆绑做为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用于考核,公司提取职工安全结构工资由劳资科负责。(二)执行标准井下采掘人员为 75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250 元,集团公司承担 500 元;井下采掘单位的队长、书记 15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5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1000 元;井下采掘单位副队长、工长 12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4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800 元;井下采掘单位的技术员、班组长、安监员 9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3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600 元;井下辅助人员 5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170 元,集团公司承担 330 元; 辅助区队队长、书记 12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4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800 元;辅助区队副队长、工长 9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3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600 元;辅助区队的技术员、班组长 600 元/月,其中从个人工资总额中拿出 200 元,集团公司承担 400 元。(三)实施原则及结算办法安全结构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单独考核结算,随工资发放。安全结构工资=安全结构工资总额±考核奖励或罚款第六条 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程序:(一)矿井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在生产矿长领导下,与矿井本质安全检查同步进行,每月由安监科组织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