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矿 粉 运 输 合 同采购方(甲方):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承运方(乙方):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公开、互惠双赢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委托方及承运方就产品承运任务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运输产品名称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生产的“矿粉”。第二条 运输区域及运输价格矿粉从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送货至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霍高速公路星星峡至吐鲁番公路工程第八合同段项目部砂墩子拌合站,运费及运杂费(含税)单价合计为 41.04 元 /T ( 0.57 元 /T*KM, 运距为 72KM ) . 第三条 货物交付1、乙方将产品送达指定施工场地后,甲方收货人确认送货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后在随车的《矿粉提货小票》上签字确认。2、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缺损及磅差,按国家规定的磅差标准±3‰进行结算,如磅差超出国家标准±3‰,甲方有权暂不卸车,电话通知乙方,由乙方落实处理和解决。3、货物交付采纳随机抽查过磅,若抽查中超过国家规定磅差的,至上次过磅后此批次的数量均视为磅差超标,按该次抽查差量计量结算。4、现场确认收货需为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有效。第四条 结 算甲方产品由乙方承运。运费及运杂费合计为 41.04 元 /T ,甲方根据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确认运输量及运费并直接付款给乙方。乙方应随车提供厂家开具的《矿粉提货小票》,乙方每月 25 日与甲方人员对账,甲方根据项目资金情况为乙方结算运费一次,当年年底必须结清。第五条 合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车辆装载数量及产品送达数量的准确性。2、甲方按用户的需求及时告知乙方产品的品种、数量、达到时间、基本行车路线和用户单位的收料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承运任务量,组织运输车辆保证甲方矿粉运输,并制定相关车辆管理制度。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乙方具有定期向甲方索要运输费用的权利。3、乙方必须遵守《中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4、乙方在提货时进入哈密市二堡镇翔鹏矿粉加工厂应遵守其相关规定,听从厂家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注意行车安全。5、乙方车辆应具备运输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