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试行)电力工业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电力工业部文件电安生[1996]374 号 关于颁发《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水电总公司,葛洲坝水电集团公司,南方电力联营公司,机械局,物资局:为了适应电力工业进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养,我部对原电力部颁发的《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进行了修订,现颁发试行。本制度适用于各发电厂、供电(电业)局、电力试验讨论所和中心调度局(所)等电业生产单位。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培训工作,加强管理,要配备专责培训工程师;建设必要的培训基地;制定规划和措施。有关职能部门要常常督促、检查,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本制度颁发后,原电力部 1981 年颁发的《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同时废止。试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中电联取得联系。附件: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电力 职工 培训 制度 通知 抄送:劳动部,水电工会,中电联,国调中心,国电通信中心,可靠性中心。本部:部长,安生司,人教司,政法司,办公厅,存档。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职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节 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第二节 网、省局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三节 基层企业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第四节 分场(车间)、工区(县局)培训工程师(员)的职责和权限第五节 班组培训员职责第三章 生产培训第一节 新生产人员和转岗人员培训第二节 新建发电厂、变电站生产人员培训第三节 在岗生产人员培训第四章 生产培训方式第一节 常规培训第二节 仿真模拟培训第三节 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第四节 线路抢修演习第五章 培训中心(基地)第六章 考核与发证第一节 考核第二节 发证第七章 培训管理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电力工业进展需要,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素养,实现生产培训的法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文明,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应纳入企业领导任期目标。要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奖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 网、省局教育、劳资部门应归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