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广西百色矿务局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百色东笋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百色市东笋路 23 号东笋生活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东笋生活区住房面积为 117284.88㎡,住户 1432 户。阳光广场、桃园、人工湖边停车场、商业街等公共绿地(场所)面积约为 60000㎡。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等。第五条 公共绿地(包括阳光广场、橄榄湖边桃园)的养护与管理。第六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阳光商业城。第七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运出。第八条 协助局公司保卫处做好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第九条协助局公司信息处维持与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第十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一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十二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实行批判、规劝、警告、制止、处罚等措施。第十三条 其他委托事项。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第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3.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7、根据合同附件《百色东笋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东笋生活区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第十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经甲方认可的物业管理方案,并严格遵照方案开展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 2.对业主和物业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