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爱尔眼科:关于签订《商标字号许可使用协议》的公告公告日期 2024-07-11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编号:2024-06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商标字号许可使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一、概述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与深圳前海东方爱尔医疗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爱尔合伙企业”)签订了《商标字号许可使用协议》,公司同意许可东方爱尔合伙企业使用其拥有的第 1631923 号注册商标和第 3812124 号注册商标及“爱尔”字号,具体使用方式为东方爱尔合伙企业并购、新设的以眼科医疗服务为主业的主体使用公司所拥有的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从事眼科卫生和医疗的业务。二、协议对方介绍企业名称:深圳前海东方爱尔医疗产业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经营场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投资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徐勇力)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对眼科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三、协议主要内容(一)许可的授予 1.1 公司同意许可东方爱尔合伙企业使用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具体使用方式为东方爱尔合伙企业并购、新设的以眼科医疗服务为主业的主体使用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从事眼科卫生和医疗的业务,许可类型为普通许可。 1.2 公司在此承诺其为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拥有全权授予东方爱尔合伙企业使用指定商标及“爱尔”字号的权利。 1.3 本许可的授予仅限于东方爱尔合伙企业直接投资新设、并购的以眼科医疗服务为主业的主体,不得再另行授权任何第三方在任何场合为任何目的使用和利用指定商标以及“爱尔”字号。 1.4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共同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登记手续。 1.5 为确保东方爱尔合伙企业下属医疗机构不损害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应东方爱尔合伙企业要求同意为其下属医疗机构提供管理咨询及指导。(二)许可期限和终止 2.1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许可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经公司同意可以延长一年,但本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