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 培养目标1. 培养目标: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文物学、考古学、文化遗产学、 博物馆学与文化创意等方向,掌握一定实践技能和具有现代文博理念的应用型、 创新型蒙汉两种语言表达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2. 具体措施与培养原则:为实现基本培养目标,专门制定以“三个结合”与“两个强化”为导向的研究生教育指导原则。 “三个结合”,即学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趋势相结合,产学研政用相结合;“两个强化”,即强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培养环节,强化实践性创新能力培养。3. 培养途径: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途径,拟采取与事业或行业单位联合培养的基本途径。4. 培养方向: 文物修复与保护、 考古技术与应用、 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博物馆与文化创意。二招生对象与学制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在职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二年以上文物、博物馆工作经历的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 年。三培养方式1. 实行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与专业技能指导教师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为理论与专业课程学习、项目研究或实验项目2 操作的责任指导教师, 专业技能导师为实践课程学习、专业技能培训的责任指导教师。 专业教育指导教师与专业技能指导教师共同指导研究生修业期间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或策划、设计)开题、撰写与答辩等具体事宜。2. 实行“夯实基础, 灵活方向” 相结合的专业 (职业)设置模式。即为打造学员厚实的基础; 为突出学生个性化发展与从业要求,设置了不同方向的拓展性任选课。3. 为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型+创新型”的特点,加强学术训练、研发训练与技能训练, 要求学生必须有效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术实践活动”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参与至少不低于6 个月的专业实习实践环节, 并及时完成与之对应的实习实践报告,达到提升专业应用与操作能力的根本目的。4. 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主要采用研讨式、互动式、启发式或因材施教式以及直观式等教育教学方法,在努力培养研究生业务素质与应用技能前提下, 积极发挥研究生自主学习或科研的主动性、自觉性与创新性。四课程设置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完全学分制,需完成累积修满30 学分的规定,其中必修课 14 学分(公共基础课6 学分、专业基础课 8 学分),选修课与公选课 8 学分(每个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在选修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