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保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下列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列简称乙方)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甲方解除雇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对应条例的规定,订立本离职保密合同。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职务范畴或非职务范畴内知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本合同保护范畴。乙方离职后承当犹如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私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乙方离职后需要承当的保密义务,涉及:(1)甲方全部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全部下发的文献;(2)甲方签定的全部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献以及其中全部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它存档材料;(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账等客户资料和信息;(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6)甲方全部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乙方全部或部分违反此合同的,对甲方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甲方将保存或追究乙方对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