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购销合同甲方(供方):乙方(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同的原则,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海产品购销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1、乙方向甲方订购海产品,订购海产品的品种名称、数量、质量原则及规定以下:品种数量(市斤)单 价 ( 元 / 市斤)质量规定金额(元)单条 2 两以上总计金额小写:2、甲方提供销售的海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3、甲方不能把有质量问题和过期的海产品销售给乙方。4、乙方按本身的销售状况提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甲方订购海产品,并写清晰海产品的数量,规格及型号。5、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送货给乙方,价格如有变动以当时市场价格结算,货到付款或银行转账。6、货到后,乙方负责收货、验货,如有质量等问题请在当天内告之甲方,并拍相片留底。7、销售过程中,如有海产品质量问题,甲、乙双方要贯彻信誉至上,顾客第一的原则。实施质量先行负责制,如因海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和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分清甲、乙方的责任,按甲、乙方责任的比重由双方共同负担损失。8、本合同使用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应提前 个月提出,续签合同。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事宜,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共同有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电话: 电话:帐号: 帐号:开户行: 开户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