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方法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安全技术方法管理工作,制订本方法。第二条 安全技术方法的制订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重视方法的合用性和可操作性。第三条 安全技术方法的范畴涉及:1、改善施工环境和生产条件,避免事故发生的方法;2、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避罢职业病发生的方法;3、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抵抗自然力破坏的方法。第二章 安全技术方法的编制第四条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为安全技术方法编制的责任科室。第五条 在编制施工技术方法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法。安全技术方法的编制工作应根据防备事故类别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由含有对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毕,经会签、审核、同意后执行。第六条 下列单项工程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1、开挖深度超出 5m(含 5m)的深基坑、槽的土方开挖;2、开挖深度超出 5m(含 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构造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出 5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开挖、支护;3、塔式起重机、垂直提高架等安装与拆除;4、大型模板施工;5、高度超出 24 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卸料平台;6、挂篮架施工;7、安全网架设;8、工程爆破;9、桩基施工;10、起重吊装工程;11、预应力张拉施工;1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出 8m,或跨度超出 18m,施工总荷载不不大于 10kN/m2,或集中线荷载不不大于 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13、6m 以上的边坡施工;14、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 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15、箱梁运架作业;16、隧道工程:开挖爆破;17、其它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作业。第三章 安全技术方法的交底和执行第七条 安全技术方法应遵照“三同时”的原则,即:安全技术方法应与施工技术方法同时编制、同时交底、同时实施。第八条 安全技术方法编制后,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统计。第九条 安全技术方法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贯彻,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安全质量监控部负责监督。第十条 对安全技术方法实施后的成果,应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并做好验收统计。第十一条 报请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审批的安全技术方法,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第四章 安全技术方法的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