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仓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进出口贸易代理、货物运输、仓储、费用代扣、代缴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项目 1、海外仓仓储服务以及货物运输服务: a) 收货、验货 b) 国际海、空、铁运,门到门运输物流服务 c) 代办清关以及代付相关费用 d) 仓储管理 e) 订单处理 f) 货物包装、贴标等增值服务 g) 目的国快递服务 h) 目的国卡车运输服务 i) 物流方案设计 j) 售后服务 k) 代办保险业务等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其结算方式与时间 1、乙方按照业务发生日向甲方汇报的收费标准及实际发生的业务内容进行收费。 本协议采用费用周结方式,规定如下: a) 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乙方应在下一周向甲方提供上一周的费用账单明细; b) 甲方收到账单后,2-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及付款,如甲方对账单有异议,付款期限相应顺延至异议解决; c) 乙方可在甲方预缴费用金额用尽的情况下暂停接受甲方的业务指示,乙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甲方或第三人的损失。 d)合同终止后,如甲方预缴费用金额有剩余,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提现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本协议所述费用物流服务的价格结算按甲方实际发生的业务计算,费用具体以业务实际发生日为准,如涉及汇率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准。甲方将服务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人民币账户(深圳公账)信息: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纳税识别号: 美元账户信息: Business name: Bank name: Bank Address: Routing: Swift code: Account number: Business Address: 3、运费、订单处理费、仓储费及其他费用如发生变更的,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4、应按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同乙方进行结算。除乙方出现违约情形之外,如果甲方拖欠乙方运费或其他任何费用,甲方除应承担乙方的损失外,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发货和暂扣货处理,直至甲方付清欠款,其中若产生任何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担保,甲方确认对其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货物来源合法,且该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利。 2、甲方应符合乙方设定的客户申请条件,且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