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坪乡关于解决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下差建设资金的请示中坪府 20XX 年 2 中坪府"2012"2 号签发人:吴恒昌 关于解决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 下差建设资金的请示 XX 县区人民政府: 中坪乡综合办公楼修建工程系“5.12”地震基层政府办公楼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经发改局审批立项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政府办公楼、便民服务中心和司法所联建,同时该工 1 程经财政评审预算控制价为 779351.64 元。整个工程严格按照招投标等相关程序实施,经比选由 XX 县区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以合同价 700500.00 元承建。工程于 2010 年 3 月开工建设,2011 年 8 月竣工验收。经四川天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XX 县区审计局核准该工程总造价为 865723.00 元。现我乡政府综合办公楼、便民服务中心和司法所联建工程仍下差工程款165223.00 元(便民服务中心内部设施建设 35000.00 元;司法所建设征地费 14375.00 元;弥补设计漏洞补建化粪池和公共厕所,建设费用 19500.00 元;硬化街道和政府大楼连接路及院坝,建设费用 96348.00 元)。由于我乡财力有限,无力筹措下差工程款。 特此请示,望市政府给予解决为盼。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吴恒昌电话:13981469838) 主题词:办公楼建设资金请示 中坪乡人民政府 2012 年 3 月 21 日印 (共印 2 份)